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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同心县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(2021年第6号)
2021-10-15 17:51:00    来源:同心县委组织部   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2021-10-15 17:51:00

  根据《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》规定,现对拟任用的25名干部公示如下:

  马彦仁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84年3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学学历,现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、三级主任科员,拟任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;

  买晓勇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69年11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专学历,现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、二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;

  马国庆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78年10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大学学历,现任县公安局王团派出所副所长、二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;

  虎   筱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81年3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学学历,现任县公安局王团派出所副所长、三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;

  杨彦龙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73年11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大学学历,现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、一级警长,拟进一步使用;

  周耀峰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1972年5月出生,宁夏中宁人,中央党校大学学历,现任县公安局豫海派出所教导员、二级警长,拟进一步使用;

  丁   玲,女,回族,中共党员,1982年4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大学学历,现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办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张少军,男,回族,中共预备党员,1989年2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大学学历,现为县公安局四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马   林,男,回族,群众,1985年7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学学历,现为县公安局四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马海儒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84年12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大学学历,现为县公安局四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杨素龙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73年2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专学历,现为县公安局三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余立春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82年5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学学历,现为县公安局三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马   麟,男,回族,中共预备党员,1996年12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大学学历,现为县公安局四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杨振华,男,汉族,1989年8月出生,宁夏中宁人,在职大专学历,现为县公安局四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苏玉萍,女,回族,中共党员,1982年8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中央党校大专学历,现为县公安局三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李   波,男,回族,中共预备党员,1988年4月出生,宁夏吴忠人,在职大专学历,现为县公安局四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马晓红,女,回族,群众,1988年7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学学历,现为县公安局四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顾小丽,女,回族,中共党员,1976年3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学学历,现为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马卫录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85年5月出生,宁夏海原人,大学学历,现为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买小林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85年9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大学学历,现为县人民法院三级法官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周仁学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88年3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大学学历,现为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黑雪梅,女,回族,中共党员,1969年10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专学历,现为县人民法院二级警长,拟任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薛占贵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1976年11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专学历,现为县科学技术协会四级主任科员,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顾永存,男,回族,1979年3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学学历,现为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事业干部,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;

  李建真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72年12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大专学历,现为县自然资源局事业干部,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
 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至22日(5个工作日,节假日除外)。公示期间,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,可采取写信、打电话或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县委组织部举报。举报电话号码为:0953—12380转分键6。来信请寄县委组织部干部室(邮政编码751300)。来访举报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室(县行政中心217室)。受理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。

  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的问题,举报人要尽可能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。县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,县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职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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